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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八大”反腐败“之策”

发布时间:2013-07-20  来源:本网  点击量:15

策略一:加强教育,构建文化。“内因”是根本,要解决腐败问题,首先要从“内因”上下功夫。笔者认为,腐败的萌芽源于思想意识的松懈,要使反腐败事业从根本上取得胜利,就必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建我国廉政文化体系。胡主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绝不允许搞特权。在笔者看来,特权思想就是一种落后的思想、腐败的思想,要根除这种思想,就必须对党员干部加强教育,构建我国廉政文化体系。

策略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外因”是条件,要解决腐败问题,“外因”不可忽视。因此,笔者认为,除了从思想上加强廉政教育外,还必须通过建立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正如胡主席所强调,必须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笔者认为,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一定能有效控制引发腐败现象的“外因”,从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策略三:坚持原则,绝不妥协。笔者认为,在反腐败工作中,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原则,绝不像腐败势力低头。正如胡主席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笔者认为,这就是对于腐败现象坚持原则,决不妥协的最好诠释。

总之,反腐败事业任重道远。笔者认为,在处理好引发腐败现象“内因”和“外因”的同时,对已经发生的腐败现象坚决打击,绝不妥协,必将使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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