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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14-08-12  来源:本站  点击量:74

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我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医院重大问题

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我院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并保证党委决议和医院各项行政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医院决策管理的基本形式。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重大问题都应由党政联席

会议讨论决定。 

一、会议组织

1、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根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由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2、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由院长主持,也可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的相关时段。

二、议事范围

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1、研究制定医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行政领导部门的决议、决定的意见及措施。 讨论落实院党委关于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决议。

2、研究医院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计划总结改革方案及实施计划制定等事项。 

3、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等事项。

4、研究医疗、教学、科研、外事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外出学习进修、参加会议及考察、援外医疗队、学术技术交流(包括出国)等。

5、研究医院主要机构的设置、调整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止。 

6、研究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7、研究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撤并、调整的实施意见,制定学科建设计划。

8、研究人事调配、考核奖惩、职称晋升等问题;制定或调整岗位津贴、奖金分配等方案。

9、研究管理干部的培养、推荐、考核和使用、科级负责人的聘任或调动等事项。 

10、研究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重大医疗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产业发展和后勤管理的重要事项,通报医院经济等情况。

11、“科技拔尖人才”、“优秀职工”、“先进集体(班组)评定等各种院内外表彰、评优工作。 

12、研究部署安全稳定等工作。 

13、交流、通报各领导分管的工作情况。

14、其他应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准备

 1、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磋商后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   

 2、党政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也可事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经磋商后确定。

 3、凡未经事先审定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需要临时动议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的议程。

     4、需讨论决策的议题确定以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并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6、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意见出现严重分歧时可暂缓决策,留会后进一步沟通、磋商,并再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做出决策。如仍不能形成最终决策意见,应向医院党政领导报告。

    7、对因故未能出席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医院办公室主任应在会后向其通报有关情况和决定。 

    8、党政联席会议为例会制。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 

    四、议事纪律

1、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者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会议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会议讨论做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3、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经过充分讨论后,议而有决,形成决策意见。 

4、对少数成员的不同意见,应认真加以考虑。但集体决定后,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并应当以集体的决定或意见对外表态。 

5、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本人、配偶、直系血亲、近姻关系的职务聘任、职务晋升、干部推荐选拔、人事变动、访学进修和奖惩等问题时,有关成员应主动回避。

6、党政联席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议,决议形成的过程等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7、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全体会议成员(包括因故未出席者)均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8、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和决议,视具体情况向科主任会或职代会通报,或通过医院局域网向职工传达。

五、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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