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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季度医德医风学习资料

发布时间:2017-05-11   来源:本网  点击量:344

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主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严查违反“九不准”规定等卫生计生行风案件,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强化党内监督。

(一)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要强化对全系统每个党员干部坚持“四个服从”,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列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第17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抓好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教育。重点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结问题,违反民主制中制、有关事项报告、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

(三)加强党内监督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制度,加大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力度,推进约谈和函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四)强化行政监察职能,深化廉洁高效卫生计生建设。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出现“为官不为”、“乱作为”。巩固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加大对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新农合基金等监管,推动深化医改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

(五)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坚持“权责明确、有责必担”的原则,逐级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和结果运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检查考评力度。

(六)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措施,指导、督促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健全工作台帐,实行痕迹管理,采取分级检查、留底备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履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探索开展委领导与分管科室、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实行“五必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谈,分管范围人员必谈,敏感时间节点必谈,职务变动必谈,风险岗位必谈,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八)重要时间节点整治。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年节假期,抓住学校开学、大学录取等“四风”问题敏感节点,发信号、打招呼、明纪律、督履责,不定期开展抽查,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始终保持严纠“四风”问题的凌厉攻势。

(九)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改革后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十)加强执纪监督,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紧盯薄弱环节,继续发力加压,健全群众举报受理、查处、反馈等工作机制,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要明确监督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重点问题,深挖细查,严查快处,充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十一)强化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根据情形,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加大对“四风”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凡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原则上都进行通报曝光。

(十二)推进家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宣传教育,将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纳入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范围,督促领导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利益冲突。

(十三)严格执行规定。把“立规矩”作为一件大事,健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同城公务活动、公款存放、财务管理、机关食堂管理等制度规定,明确政策界限,扎紧制度笼子。

四、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十四)规范公立医院管理,强化公立医院职务权力和职业权力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十五)进一步深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医用高值耗材阳光采购,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不断深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严厉打击卫生计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十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考核,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打造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队伍。

五、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全面履职尽责。

(十七)强化追责问责。督促有关单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医药购销、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力度,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十八)认真开展履职尽责“回头看”工作。着力解决全市卫计系统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重点检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重点岗位和其他岗位一起督,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一起抓,切实依法履职尽责。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为民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卫生计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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