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时间
1.2013年启动四川省第四届文明城市创建,印发《活动方案》;
2.2014年-2016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1)2015年4月16日,广元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强调,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难点,逗硬务实举措,着力解决具体问题,通过解决问题推动创建工作上水平、出实效。广元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华蓉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赵爱武主持会议。广元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2015年10月为自查自检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2015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为整体提升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责任分工,整体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16年8月至10月为攻坚迎检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软件资料归档整理,迎接最终测评。会议指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责无旁贷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紧扣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文明城市考核体系,找准工作着眼点和着力点,把握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在创建中实现新突破。会议强调,要抓住重点,着力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和实效。抓基础,要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文化体育设施;抓提升,要狠抓精细管理和素质提升;抓特色,要擦亮服务窗口,打造亮点工程;抓导向,要强化舆论宣传,突出社会宣传,精心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坚持领导挂帅、责任包干、跟踪督办这三项原则,确保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2016年5月6日召开市级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迎检工作;
(3)2016年6月召开迎检工作培训会;
(4)2016年9月6日我市召开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培训要求:知晓率达到95%(占分值20%)。
广元市创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的主题是: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四、什么是文明城市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政治文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五、创建文明城市要求
1、文化市场:书店及出版物销售网点不销售政府主管部门明文禁止的出版物。
2、市民在公共场所:(1)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木、不吵架斗殴等;(2)禁烟场所不吸烟;(3)影剧院、图书馆、会所等场所不大声喧哗、嬉闹,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影响他人;(4)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
3、市民在交通意识方面:(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2)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车辆、行人服从交警指挥。
4、市民在公共场所人际互助关系方面:(1)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2)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
5、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1)无无证摊点经营;(2)不乱张贴。
6、沿街店铺:(1)不垮门经营,保持好室内卫生;(2)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
7、汽车站等交通站点:(1)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强客源现象;(2)车辆停放安全规范;(3)交警文明执勤,车辆、行人服从指挥。
8、车辆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分别在停车位停放有序。
9、建设工地:(1)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围挡,工程外侧有密目式安全网;(2)工地整洁,出入运输工具干净;(3)按时施工,无噪音扰民现象;(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有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城市标语;(5)建筑职工宿舍整洁有序,职工工资按时发放。
10、宾馆、饭店等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方面:(1)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3)公共用具严格消毒。
11、食品卫生方面:(1)食品卫生符合卫生部门相关的质量标准;(2)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六、创建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
1、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2、市民言行要文明,人际关系要和谐。要求每个市民都要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守法纪、尚美德,说话办事、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人际关际友善和谐。
3、市民要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每个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革除不良习惯,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尽力量、添光彩。
七、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
1、不随地吐痰,粗言秽语;
2、不私闯红灯,翻越栏杆;
3、不乱摆摊点,店外经营;
4、不乱搭乱建,影响市容;
5、不乱倒垃圾,乱丢污物;
6、不乱喷乱贴乱画小广告;
7、不损坏公物,踩折花木;
8、不酗酒赌博,起哄闹事;
9、不封建迷信,奢侈浪费;
10、不欺行霸市,欺侮老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