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
舒晓琴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了信访工作的重大原则、主要任务和基本方法,对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信访反映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务必认真解决。这是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立场在信访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是运用科学的辩证思维、深邃的法治思想为信访工作树立的新航标。
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彰显党的为民宗旨
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贯穿着鲜明的群众观点,为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权益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重要论断深刻诠释了党的宗旨的本质内涵,生动反映了党的宗旨的实践特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自己的宗旨。在领导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践行党的宗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指引、评价、检验党的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当前,群众诉求的内容日趋多元多样,表达诉求的方式日趋活跃,解决诉求的期待日趋强烈,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安居乐业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衡量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干部践行党的宗旨的重要标准,就是看有没有做到高度重视和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
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是信访部门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习近平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使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国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基本定位就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一直以来,信访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信访部门承担着“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政治使命。信访工作直接面对群众,直面各种社会矛盾,更有责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有责任从群众来信来访中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更有责任协调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的解决;更有责任主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
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再好的规划和方案都难以实现,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特殊重要性,是对新形势下维护稳定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我们正确处理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正确研究、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引和实践指导。
社会矛盾产生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社会心态、价值取向和文化素养等主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很多是由利益问题引发的。我国正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历史阶段,社会矛盾呈现多发易发、错综复杂的态势,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对此,我们必须加以正视,并时刻牢记稳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本之计在于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习近平同志指出,人心安定,社会才能稳定。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好。实践反复证明,事事处处、切切实实关心群众生活,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忧,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单纯维稳,不解决利益问题,就是本末倒置。从当前信访整体态势和特点看,诉求类信访量仍在高位运行,信访上行压力较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社保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现实矛盾回避不了,群众诉求躲不开、绕不过,再复杂也必须面对,再棘手也必须应对,再困难也必须解决,而解决的关键就在于正确处理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务必理清工作思路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这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
完善制度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基础。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以制度化促进规范化、实现长效化。应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把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放到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大局中来谋划,作为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性工作来推进。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不断研究新情况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使各种问题能够在制度框架内找到解决的依据。同时,对损害群众权益的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行为,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强化法治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可靠保证。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体现着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使群众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就必须牢固树立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体地位,树立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依法是原则,法治是底线。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各种社会矛盾、各方面的诉求认真梳理分析,严格区分不同情况,切实做到依法按政策解决和化解。
健全机制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关键环节。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权利,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和诉求表达渠道,满足人民群众依法表达愿望和诉求的需要,关键在于健全机制。应发挥好我们的政治优势和体制优势,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做到对群众诉求及时反应和处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预防在发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统一、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结合的原则,把健全机制的着力点放在畅通、调处、保障和维护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
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重在不折不扣落实
当前,必须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把要求变为工作措施、化为实际行动,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在源头预防上抓好落实。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的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主动,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基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主动在基层和源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触角向事前延伸,防止矛盾纠纷向信访问题转化。
在创新载体上抓好落实。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是信访工作思路理念和方法手段的重大创新。应建立依托互联网的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实现信访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逐步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同时,借助信息化推动信访工作的规范化,以打造“阳光信访”为目标,大力推行“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督查、绩效网上考评”信访工作新模式,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效能和公信力。
在解决问题上抓好落实。处理信访问题,贵在“及时”和“就地”。及时,问题就不会积累;就地,矛盾就不会上行。一方面,做好群众初信初访的处理工作,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大对信访问题分析判断和信访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力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亲和力、说服力。另一方面,清查和梳理长期积累、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和突出信访问题,推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包案的做法,加强和改进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停访息诉。
在规范秩序上抓好落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既要依法按政策解决合理合法诉求,又要坚守法律底线,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信访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服从处理结果、维护社会秩序。进一步厘清信访工作职能边界,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受理群众诉求和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对以反映诉求为名聚众滋事、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理。
在综合施策上抓好落实。社会矛盾牵涉诸多方面,成因错综复杂,靠一个部门力量、一种工作方法、一项制度机制解决不了、也解决不好。应坚持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多从群众立场、社会视角看待和分析问题;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办法,把能否有效预防矛盾、及时解决问题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健全群众诉求分析研判机制,及时从群众诉求数量、结构、分布及其变化趋势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动政策化解工作。(作者为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 来源:3月5日《人民日报》第7版理论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