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群团系统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党委工作制度
(一)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医院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保垒、监督作用,发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才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促进医院发展与建设。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党的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围绕以医疗卫生业务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保证院长负责制的实施,推动和促进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的提高,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医院党委加强对思想政策领导,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执行。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积极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保证医院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
(四)医院党委积极支持院长行使医院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医疗业务、行政、后勤等职权,团结、调动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发挥作用,同舟共济,共同努力办好社会主义医院。
(一)会议制度
l、党委会
一般每季度召开1~2次。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是: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
(2)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论,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职代会、共青团、妇代会等群众组织建设;
(4)干部的培训、考察、选拔、配备、任免和党员的纪律处分及表彰;
(5)听取院长汇报工作,审议院长提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或重大改革方案;
(6)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党务工作;
(7)向上级党委请示的重要问题,重要工作总结,审议党员大会作的工作报告;
(8)其他必须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
2、党委扩大会
党委扩大会适时召开,扩大到党员领导干部或有关部门的党员负责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根据讨论议题的需要,有利于会后的贯彻落实,更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党支部书记会
每季不少于两次,即工作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学习文件;传达党委的决议;研究部署工作。
4、民主党派负责人,非党知识分子代表座谈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共同协商,加强合作。
5、党员大会
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不含传达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上党课等临时召开的党员大会)由党委主持,党委书记报告工作。
6、支部委员会
每两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与党员教育;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讨论组织发展工作和群团工作等。
7、支部党员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8、党小组会
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会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情况;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部候选人,研究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党员和支部,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
(5)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作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工作制度
1、汇报制度
党员每月向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一次;党小组两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委汇报工作一次,党委半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一次;党委一年向党员报告工作一次。
2、“三会一课”制度
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三月上一次党课。
3、民主生活会制度
坚持党员半年过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半年过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委委员半年过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民主生活会。即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前,请上级党委、纪委负责人参加,会后将会议记录送上级党委审阅。
4、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规定的精神,每年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一次,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
5、干部考察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对本院中层干部进行一次考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素质。
6、谈话制度
院级领导每年给中层干部谈话一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支部委员定期给党员谈话。
7、集体领导制度
党委、支部委员会要发挥集体的智慧,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制度,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党委、支部班长的战斗力。
8、请示报告制度
党委、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上一级党组织。
9、廉政建设制度
“两公开、一监督”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党委、支部廉政建设的基本制度。书记、委员要从我做起,带领党员,群众一道保证党委、支部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
(三)学习制度
1、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1次,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全年6次。由党委主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选学内容,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党员理论学习。由党支部或党小组主持,按支部计划安排进行。
(四)组织制度
l、坚持集体领导。即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在党的领导工作中,凡是涉及政治方向、政治原则、重大决策的内容和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涉及到应由党委决定的干部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到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的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集体决定了事情,就要分头去办,各负其责,绝不能推诿。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实行表决制度。既不能书记个人说了算,也不能凡有少数不同意见的就议而不决。决议通过后,必须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既不能借口集体领导而无人负责,也不能因有不同意见就在分工执行时违背集体决议。
2、选举办法。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各级委员会委员,都由选举产生;党内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应经过反复协商,按多数党员的意志确定;实行差额选举;选举出来的代表或委员,必须报上级党委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按党章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每二至三年换届选举一次,院党委会每三至五年换届选举一次。各支部改选后的新的支部委员由党委组织集中轮训一次。
(五)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1、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党员院级领导干部。
2、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安排
一年两次,上半年六月下旬,下半年十二月下旬。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党委班子在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存在廉洁自律方面和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党委在过民主生活会前,作好调查了解,情况分析工作,拟出每次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提纲,并将提纲通知党委成员作好准备。到会人员一定要围绕主题有准备的发言,不能泛泛议论而已。
5、民主生活会的方式
民主生活会不是评功摆好,主要是解决班子集体和领导成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领域里存在的问题。进行的方式只能是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达到新的团结。
(六)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了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在民主基础上集中正确的意见,形成科学的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医院党委职能和《院党委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医院现实情况,特制定此规则。
1、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会议精神、决议,决定及制定落实计划和决策、举措等。
(2)学习政治理论,加强班子建设的措施,制定党员,职工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计划。
(3)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使用和党内干部的任免;向上级机关推荐、考察、安排党外代表人士;向上级机关推荐、考察、培养院级后备干部;向上级机关推荐、选送优秀年青干部。
(4)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审批。
(5)审批发展新党员、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6)党内的评比表彰和对违纪党员的处理。
(7)卫生政研工作。
(8)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群团工作。
(9)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党费收交和开支情况;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
(1O)需党委研究的其它工作。
2、议事程序
(1)在党委会召开前一周(除个别紧急情况外),将议事的主要内容通知党委各委员,作好参加会议准备。
(2)到会党委委员必须在三分之二以上,否则会议无效。
(3)会中必须围绕会议的主题,让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党委决议的表决,表决前,充分讨论酝酿,基本达到统一,才进行表决。表决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表决方式,举手或投票。到会有表决权的人员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决议的形成,必须是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才能有效。若在会中分歧意见大,决议形不成,待下次会议再议,直到统一为止。需报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必须将两种意见一并上报。一旦决议形成,各委员必须服从,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4)会后,对党委作出的决议,各委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在贯彻执行中若发生新的情况,确需修改,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七)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党委办公室是党委的一个综合性的职能部门。为了加强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益,起到参谋、服务、协调、反馈的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1、室务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传达党委和领导的指示,研究安排工作。
2、业务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务和政工方面的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
3、调查研究。经常深入科室,支部了解情况,收集资料,掌握动态,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及时报告党委。
4、请示汇报。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凡比较重大的事,必须事前请示党委或领导,事后向党委或领导汇报。凡是上级的指示,通知和下面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以免贻误工作。
5、工作程序。在具体办理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对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以及其它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坚持原则,保证质量,认真完成。
6、热情接待。对来访、联系工作和外调等人员,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做到不推诿不拖延,尽量提供方便,在条件允许,又不违背原则情况下,做到尽量满足来者的要求。
7、加强管理。做好本室的文件、印章、资料、物品等的保管工作,严格保密制度,注意安全。
8、坚持值班。本室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外,要积极参加院值班工作。值班时,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八)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闻采访接待制度
为确保医院重要新闻在各级媒体的有效宣传报道,加强内外联系,鼓舞职工干劲,塑造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规范医院对外宣传的服务和管理,制定本工作制度。
1、医院宣传部门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医院的采访工作,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各新闻媒体的工作人员来我院采访或拍摄,需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医院宣传部门开具《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采访介绍信》。
3、医院宣传部门审阅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了解工作意图和工作范围,开具《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采访介绍信》。下班时间和节假日由医院总值班负责审查并报院宣传部门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开具。
4、各科室、部门有权要求前来采访的媒体工作人员出示医院《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采访介绍信》,原则上要持有《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采访介绍信》方可接待。
5、重大新闻由宣传部门和行政办、医务科等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新闻发布会进行新闻报道。重大事件报经院党委、行政研究决定。
6、当出现涉及我院职工或者和我院有关的不良、不当行为而被媒体、网络等暗访、偷拍,医院应及时采取危机公关,相关科室和人员务必及时向医院领导及宣传部门说明真实情况,不得隐瞒,以利主动采取措施,及时给社会正面导向。
7、接受采访的原则
对新闻采访的接待,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可生硬、推诿、躲避或说无原则的话。
(1)对于医学科普知识、新技术等有利于医院形象和市场营销的宣传采访,只要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经科室和被采访人同意,可以接受采访。
(2)对于抢救工作、重大突破性技术、特殊病例和一些社会事件,需要医生或医院作出介绍、评价、判断的采访,必须经医院宣传部门同意,给记者填写“接受采访介绍信”,科室和个人方可接受采访。
(3)重大抢救、灾难事故以及涉及刑事犯罪的事件的采访,原则上由医院宣传部门和相关部门、科室共同接待;特殊事件需经公安或上级宣传部门同意,方可接受采访。
(4)凡涉及医疗纠纷的采访,在无结论之前不接受采访,但要作好解释工作,并向宣传部门报告,由宣传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待。
(5)对于由社会纠纷引发的医疗后果,病人家属邀请记者采访或记者要强行采访的,医务人员坚持抢救第一的原则,同时须向家属和记者明确因采访引起的医疗问题之后果由其承担责任。
8、记者接待流程
(1)正常状态:记者向宣传部门提出采访要求→宣传部门检验记者身份、介绍信,了解记者采访的目的、内容→宣传部门向记者提供《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采访介绍信》,指定被采访科室联系人→联系人根据宣传部门指令组织接待记者采访。
(2)异常状态:记者已经到达采访现场→保卫科或科室负责人接待:询问记者身份、采访目的内容→报告宣传部门或总值班:核实了解情况→电话授权同意接待采访或到现场处理接待问题。
9、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事项
(1)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条件
①重大改革举措需要向社会宣传的。
②重要的具有突破性的医、教、研成果,可以向社会宣传的。
③社会问题涉及我院,需做出反应的。
④科室医疗服务工作中有新闻价值需要宣传的。
⑤突发事件。
⑥其他重要工作。
(2)新闻发布会流程:申请发布新闻的科室将准备发布的事件通知宣传部门、提出申请→共同研究、讨论发布消息的价值、内容、口径→策划宣传方案,确定发布时间和规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收集媒体报道情况反馈。
(九)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务公开的相关通知精神,为加强我院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及程序,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提升我院党务公开工作水平,逐步实现党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医院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把自上而下指导和自下而上探索相结合,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党内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之外,都应向党员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时,应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医疗单位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公开的内容
(1)党的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院党委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基层党支部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评优表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党员权利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4、公开的形式
(1)板面公开。采取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
(2)网站。结合工作实际在我院的网站上设党务公开网页。
(3)会议、文件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公开;运用党内文件、通报、简报、公告等文字载体公开。
5、公开的时限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都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公开的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
凡属固定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目录有的,按目录时限组织公开,没有的可视情况分按月、季度、半年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即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6、公开的程序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预公开、归档的程序办理。
(1)提出。对公开事项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由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提出。
(2)审核。公开的资料报经主管领导审定、签发,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公开。
(3)公开。将已审核批准的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对于党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4)反馈。设立党务公开征求意见电话和征求意见箱,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进行落实或反馈给有关人员。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后,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5)预公开。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方案,进行预公开,在充分听取各方面及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调整完善,并在调整后再进行公开。
(6)归档。建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审核人逐项登记,归档立卷。
7、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医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开展党务公开的工作情况。
附件:
1、《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务公开流程图》
2、《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务公开目录》
附件1:
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务公开流程图
提出方案 |
分管领导审定 |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
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
实施公开 |
公开形式 |
网络 |
公开栏 |
会议 |
文件通报 |
其他 |
意见反馈整理 |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反馈意见研究 |
再次公开 |
归档整理 |
附件2: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务公开目录(略)
(十)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卫生部、广元市委及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医院临床、医技、门诊、急诊及机关、后勤各科室。
第三条 考核原则
考核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考核。
第四条 考核实行每月综合考核、奖罚当月兑现。
第二章 考核组织与程序
第五条 医院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在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办公室。
第六条 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由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科室每月对本科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自查、总结、评分,评选出本科最佳文明职工1名,于每月10日前填写好“精神文明建设月报表”(见表3)。考核办人员于每月11日-17日到各科室收取月报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月报表的科室,应于当月20日前自行将月报表交送考核办。医院在评选最佳文明职工时,对逾期未交送月报表的科室该项作弃权处理。
3、党办室、院办室、人事科、绩效考核办、医务科、护理
部、科教科、院感科、医保科、保卫科等部门每月对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进行考核评分,填写《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分表》(见表4),于20日前将上月的评分表交送考核办。对逾期未交送评分表的考核部门,由考核办将该部门所负责的考核项目以满分计算。
4、考核办将各考核部门的考核评分表汇总、整理,推荐出最佳文明科室,于每月25日前完成《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汇总表》(见表5),在考评会上予以公布。
5、医院于每月25日至30日期间召开考评会。根据考核汇总情况及名额分配,考核办推荐医院最佳文明科室,医疗、护理、机关后勤部门负责人推荐医院最佳文明职工;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意见,确定当月的医院最佳文明科室和最佳文明职工。
6、考核办将考核结果记录于“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果表”(见表6)。考核资料归档保存。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从科室建设、医德医风、医疗质量、绩效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第四章 考核标准
第八条 考核评分标准
1、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技、门诊、急诊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分标准(见表1)。
2、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机关、后勤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分表(见表2)。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九条 对考核评价实行等级式。对文明科室的评价等级分为最佳文明科室、文明科室、不文明科室;对文明职工的评价等级分为最佳文明职工、文明职工、不文明职工。
第十条 最佳文明职工标准
1、爱岗敬业,文明行医,团结友善。
2、有典型的好人好事。
3、当月无差错、纠纷或违纪等一票否决情况。
4、当月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或完成情况位居科室本专业的
前三位。
第十一条 对文明职工的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因素之一者当月为不文明职工。
1、旷工。
2、无故迟到、早退两次及以上。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4、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者。
5、经认定的严重差错或事故者。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收受回扣、红包,经查证属实者。
第十二条 最佳文明科室标准
1、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综合得分位居全
院第一位。
2、当月科室无不文明职工。
第十三条 对文明科室的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因素之一者当月为不文明科室。
1、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综合评分低于75分。
2、当月科室有两名及两名以上不文明职工。
3、当月科室发生“第十一条”之“4、5、6”条中的其中之一项者。
第十四条 考核评价记分方式
1、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记分方式。
2、对未完成的项目按照考核评分标准扣分,每项以扣完该项的基础分值为准。
3、由几个部门共同涉及的考核项目(如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考核的医疗质量、业务学习等项目),考核办综合资料时以各部门的扣分之和为实际扣分,每项以扣完该项的基础分值为准。
4、对符合考核评分标准中加分条件的项目,在各考核项目的基础分值上按实际情况增加分值。
第六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奖励
1、奖励名额:最佳文明科室1个/月。最佳文明职工10人/月。最佳文明职工名额分配:医疗专业4人/月、护理专业4人/月、机关后勤2人/月。
2、奖励标准:最佳文明科室30元/人,按科室当月在册人数计算;最佳文明职工80元/人。将最佳文明科室及最佳文明职工的获得次数作为本年度各类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的评选条件之一。
第十六条 处罚
1、对不文明科室的处罚:取消科室当月的全部奖金,取消科室当年度各类集体荣誉的被选资格,并处以300元/次罚款。
2、对不文明职工的处罚:取消本人当月全部奖金和当月20%浮动工资,取消本人当年度各类个人荣誉的被选资格。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一)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1、考评标准
(1)基本标准(100分)
1)救死扶伤,认真负责(20分)。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已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热爱本职、尽职守责。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10分)。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等情况,都应一视同仁。
3)举止端庄,文明服务(15分)。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做到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
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30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
5)言语谨慎,保守医密(5分)。实行保护性医疗,为病人保守医密。
6)团结协作,尊重同行(10分)。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互相尊重,取长补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钻研技术,精益求精(5分)。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不断更新知识,勇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努力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2)扣分标准
1)热爱专业,坚守岗位,救死扶伤,尽职尽责,及时解除病人病痛。一项未做到,扣除3—10分。
2)遵守诊疗原则,尊重病人人格,不讥讽病人,对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一视同仁。一项未做到扣除2—3分。
3)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和蔼,解答问题耐心,仪表端庄,举止稳重。一项未做到扣除3—5分。
4)遵守医德纪律,不接受病人宴请和钱物,不开人情方、人情假、“搭车药”,不滥检查、乱开药、乱收费。违反一项,一次扣除15—30分。
5)不得泄露病人的疾病相关隐私,不得拿病人病情当谈话笑料。违反一项,一次扣除4—6分。
6)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遇到疑难病人不得推诿扯皮,工作中不得抬高自己,贬低他人。违反一项,一次扣除4—6分。
7)工作细致,操作细心,不发生差错、事故。发生一次差错扣除5—10分,发生事故直接扣除10分。
2、考评方法
(1)评价等次:医德医风评价分为优秀、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2)评价程序:按照《医德医风考评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领导评价、社会评价,并确定等次。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考核的7条标准内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2)科室评价:以科室为单位,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被考评者日常医德医风行为进行评价打分。
3)领导评价:由党支部考评小组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日常行为,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评语。
4)社会评价:由院党办组织考评。参照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及领导评价,结合出院病人、门诊病人问卷调查等情况进行总评,确定考评等次。
(3)考评结果
1)等级划分:总分9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总分在94至80分为“好”;总分在79至60分为“一般”;总分低于60分为“差”。
2)限制条件:凡有一项扣10分者,不能评为“好”;凡扣分达2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凡有一项扣分达30分者,实现“一票否决”,评为“差”。
3、组织实施
(1)考评范围。全院医生、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2)考评要求。对科室的医德医风考核每月一次,具体要求详见医院《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对医务人员个人的医德医风考核每年一次,于年底进行,评价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3)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科室绩效考核和个人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称晋升、先进评选的条件之一。对医德医风“一般”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对医德医风“差”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和医德医风考评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院党委书记;副组长:院领导;成员:两办、监察科、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医德医风考评办公室设在院党办,日常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精文办负责实施。相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要认真考评,严格落实责任。
附件1: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表
附件2: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汇总表
附件3: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统计表
附件1: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表
科室: 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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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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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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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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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考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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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考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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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评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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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室 评 价 |
科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考评情况 |
考评得分: 考评组长(签字): | ||||||||||
单位评 价 |
考评等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存入个人医德档案。
附件二: 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汇总表
编码 |
姓 名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编码 |
姓 名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结果 |
结果 |
结果 |
结果 |
结果 |
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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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统计表
( 年度)
科 室 |
人数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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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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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广元市第二人民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为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及卫生部颁布的八项行业纪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1、奖励和惩处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适时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2、奖励
(1)奖励的种类:医院通报表扬,作为评优、干部提拔及职称评定等工作的优先条件之一。
(2)具备下列条件可给予医院通报表扬或被评为医院医德医风先进个人。
1)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突出贡献的;
2)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
3)在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的工作人员的;
4)在工作中,遭遇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而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
5)遇有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医院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
6)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
7)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8)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医院献计献策并被采纳,为医院创造效益的;
9)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医院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
3、惩处
(1)惩处种类:医院通报批评,下岗培训,取消评优资格,年内不得晋升,降级,解聘,开除公职。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下岗、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等惩处。
1)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
2)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
3)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吃、拿、卡、要”等现象的;
4)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
5)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及各类物品谋取私利的;
6)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的;
7)不遵守医疗原则,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
8)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
9)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的;
10)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的;
11)不服从工作调遣或临危退缩,造成不良后果的;
12)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的;
13)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的;
14)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的;
15)其他损害医院声誉应该处理的行为。
4、责任追究
(1)对发生下列行为的要追究科室领导责任
1)对科室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疏于管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处理不当造成越级上访的);
2)对科室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的实名举报拒不进行调查的;
3)对医院要求科室配合查办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不办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
(十三)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管理规定
1、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工作中,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2、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凡科室或部门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由医德医风建设办公室制定医德医风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8学时。
4、医德医风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科室应在政治学习时间内组织职工学习医德知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医德医风教育,学习情况和成绩记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医德医风档案。
6、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护理人员及其他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档案分别归入护理部和科教科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内。医德医风考评结果汇总表及考评结果统计表归入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7、建立医德医风考核评议制度,一年考核评议一次,考核结果进入医德医风档案,作为个人评先、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十四)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查房制度
1、组织领导
医德医风查房由院党委牵头,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每次查房内容,由精文办通知党委、行政领导人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2、查房形式
(1)参加病区的早会、科务会、工休座谈会等,听取科室有关医德医风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征求对职能部门和后勤科室工作情况的意见及建议。
(2)对职工或病员进行医德医风问卷调查。
(3)检查科室有关政治学习情况、学习记录及学习笔记。
(4)对医护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政治学习等有关内容的考核抽查。
3、查房内容
政治学习、服务态度、工作效能、敬业精神、医患沟通、廉洁行医、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科容科貌、挂牌行医等。
4、时间安排
医院医德医风查房每月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二周,每次集中检查1-2个科室。
5、检查结果
精文办做好查房记录,并归纳、整理检查结果,及时向科室反馈检查出的问题。对医德医风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反之给予批评和惩处。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科室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并报精文办备案。检查结果与科室质量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十五)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监督和检查制度
1、党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出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及时掌握社会对医院工作的满意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2、由院党委、行政联合聘请行风监督评议员,院纪委每年组织召开监督评议员座谈会1-2次,通报医院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医德医风建设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医德医风督查,收集情况、督促检查,作为质控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4、建立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与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班组定点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到定点联系科室,除履行上传下达等职责外,还进行医德医风方面的教育、宣传、督促、帮助改进等工作。
5、坚持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坐院长接待岗、督查台制度,除维持门诊秩序、解困答疑外,还接待、处理病人的投诉,巡视门诊各窗口、各诊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6、完善医德医风举报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医务科、护理部、党办、院办及院纪委应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
7、全院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自觉接受监督。
(十六)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客观公正的干部考核、评价和使用机制,有效促进部门间合作和上下级沟通,进一步提升医院整体绩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1、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公平原则。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3)工作业绩为主原则。
2、考核对象
全院中层干部。
3、考核组织
医院成立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办、人事科、纪监办及工会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党办,日常事务由党办牵头办理。
4、实施细则
干部考核分数权重分配:干部考核总分100分,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民意测评各占50分。
(1)述职述廉考核:每年一次,于年底进行,由纪监办负责。被考核者在年度考核工作启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纪检办提交“年度工作述职述廉报告”,每延迟一天扣0.5分,最多扣5分。纪检办在收到年度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后,组织开展年度工作述职述廉报告会,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述职者进行评分并填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评估表》,人事科负责分数统计。
(2)职工代表民意测评:每年一次,于年底进行,由院工会负责。院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对全院中层以上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报送党办。
(2)综合结果统计:党办负责。由党办组织人事科、纪监办负责人根据权重计算述职述廉和民意测评的综合结果。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审核后保存于党办和人事科。
5、考核结果
(1)评定等次: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值为:优秀:90分及以上;称职:80-89分;基本称职:70-79分;不称职:69分及以下。
(2)反馈:由党办牵头,以适当方式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以便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荣誉、职务津贴及干部选拔、使用挂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优秀者,才能进行职务提升;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者,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不称职”者给予免职,不能参加下一轮同级及以上岗位的聘任。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向医院干部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二、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一)会 议 制 度
1、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每季度一次。主要学习文件,分析当前党风党纪和廉政廉医状况,讨论案件、研究工作,明确任务。
2、社会监督员会每年一至二次,总结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二) 纪监审办工作制度
1、半年一次党风党纪、廉洁建设检查。着重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医院党委的规定执行情况;检查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检查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道德规范,落实制度,执行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坚持查办制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调查,严肃处理,不推诿拖延,不姑息迁就。
(三) 信访工作制度
l、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对反映的问题做好记录,同时,对来访者进行遵守党规、党法和执行国家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2、做好信访阅办、报批、转办、催办、复信、归档。凡属县级以上的党员干部的重要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科级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由院纪委监察室受理;普通党员的违纪问题转各党支部办理,涉及一般干部和工人违纪问题,转人事科及有关科室办理,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3、负责处理上级组织和同级党委、纪委及政府、部门交办的案件,并按要求报告结果。
4、负责对信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信访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加强党风、廉政廉医建设,维护党纪政纪提供信息。
5、设立检举信箱、电话、欢迎群众举报。
(四) 收发工作制度
1、收发好文件和有关材料,做到登记、传阅、发放及时无错。
2、整理和保管好文件档案。
3、做好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
4、加强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五) 自身建设制度
1、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2、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关于党风廉洁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
3、秉公办事,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
4、爱护国家财产,维护公共利益,识整体,顾大局,不得损公肥私,假公济私。
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维护党的统一领导,保障与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本单位重大事情的决策的民主监督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充分发挥职工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实行职代会制度与工会组织相结合的组织形式,院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群众组织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三)职代会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党的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进行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四)职代会要支持院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的集中领导和指挥,要教育全院职工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五)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六)职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建议权。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办院方针、医院长远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院长提出的各项岗位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奖惩办法、劳动保护措施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罢免的建议。
5、职代会由职工代表组成,实行常任制度,任期三至五年,期满改选,可以连任,代表的产生按有关细则实施。职代会正、副主席由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
6、职代会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和帮助。
7、职代会的有关资料是职工当家作主的历史记录,由院工会负责存档保存。
四、工会工作制度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每月召开一次分会主席会议,每季召开一次院工会委员会议,并要求各分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每月一次工会小组活动。
(三)根据医院情况每3~5年进行一次职代会、工代会换届选举。
(四)每年年终进行工会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先进。
(五)建立和完善会员会籍管理,及时办理会员转办工作,做到档案齐全,资料完备,心中有数。
(六)器材物资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理、登记,严格履行书刊借阅制度。
(七)做好来信、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八)开展“评先创优”活动,积极组织安排重要节日活动,定期开展劳动竞赛、读书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
(九)抓好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经验交流。
(十)每季度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汇报,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
(十一)建立健全各种文件、资料登记归档制度,严格手续,明确责任,防止差错。
五、团委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团委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学习党团有关文件和团的业务知识,研究贯彻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交流各支部青年工作情况,讨论开展全院性的活动。
2、团支部书记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各支部的工作情况,学习文件,布置任务。
(二) 日常工作制度
1、计划: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青年特点,团委每年要作出开展各种活动的计划,发挥青年的突击作用,活跃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每年凡大的节日,团委要提前作出开展活动的安排。
2、检查:团委每年对各支部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具体地帮助团支部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督促团的工作的落实。
3、总评:年终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并报送医院党委和上级团委。
4、表彰: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创先进团支部,争当优秀团员、团干部活动。做到每年表彰一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团员青年中不断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
5、汇报:团委随时要把团的活动安排、开展、总评工作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三) 思想工作制度
1、安排好团的组织生活,定期请党委、上级团委上课,有针对性抓好团课教育,同时组织好团员接受党课教育。
2、每届改造后,对支部委员以上的团干部要集中轮训,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需要。
3、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 宣传工作制度
1、团委要及时把学习文件和资料分发给团支部、努力使团员、青年学习有材料、讨论有专题,做到文件、资料不积压(支部要定期回收)。
2、组织反映医院青年工作、学习、活动等方面的稿件,积极向报社投稿。
(五) 组织工作制度
1、督促各支部按期进行改选。
2、认真贯彻团的组织工作方针,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团员。团委要及时审批新团员,审批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3、对严重丧失立场的团员,在处理手续齐备时,团委要及时审批,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4、正确、及时地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5、严格经费管理制度,按时收缴团费。
(六) 文体活动制度
团委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六、医院妇女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引导妇女在医院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二)组织贯彻实施院党政、上级妇联和院妇女代表大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四)为妇女儿童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向残害和虐待妇女儿童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五)开展“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
(六)宣传贯彻婚姻法,教育妇女用社会主义思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协调职工家庭关系。
(七)配合有关方面做好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的宣传教育。
七、党委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医院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参与讨论医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处理医疗业务、行政管理和指挥。
(四)领导本单位的工会、职代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组织的工作,定期讨论它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它们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协调它们与行政之间的关系。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的“四化”方针,推荐或任免党的干部。批准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处理犯错误的党员。
(六)搞好统战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各民主党派基层单位的思想政治领导,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发挥他们的作用。积极做好统战人士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七)按照党章规定负责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八、党委书记职责
(一)主持党委日常工作,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纪检、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统战等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二)组织贯彻党委会决议并检查决议执行情况。
(三)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提高领导与管理水平,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四)搞好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及其他成员的作用,帮助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五)深入科室、职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思想状况,有针对性解决问题。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党委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
九、党委办公室职责
党委办公室是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根据院党委的主要任务和决议进行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党委的决议。经常了解和检查党委、党支部、科 室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的情况。
(二)负责制定职工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含医德医风教育)、法纪教育和党员教育、党员轮 训、组织生活安排、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以及党员、支部工作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写院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批复待文稿和负责安排、通知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记录,督促检查贯彻情况。
(四)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制定培养党员发展对象计划,定期考察培养教育情况,严格履行人党手续,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五)积极做好年度内“创先争优”的评比表彰工作。配合院纪委对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会同人事科做好年度中层干部的考察工作。做好保密教育工作。
(六)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加强同民主党派、台、侨属和非党知识分子的联系,经常了解及时反映他们的建议和要求。加强同工会、职代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组织的联系,传达党委的指示,协调它们与行政科室的关系。
(七)负责党内文件和刊物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管理印鉴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函调和外调工作。转办组织关系,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党费收交和党刊征订工作。
(八)负责完成党委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党委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在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
(二)根据院党委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室人员制定组织、宣传、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知识分子工作、统战工作和群团等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完成。
(三)负责组织本室人员拟定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批复等文稿和负责安排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签发本室文稿。
(四)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提高管理水平。制定本室工作计划,经常检查和考核本室人员完成工作情况,定期组织本室人员学习文件,做好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管理。
(五)负责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做好相应的工作。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及本支部的决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鼓励党员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3、坚持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提高党员的素质,掌握党员执行党章情况。
4、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群众保证科室各项工作和党建目标任务的完成。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5、对预备党员和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与考察,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吸收新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评议支部、评议党员。
6、监督党员遵守国法、政纪、廉洁奉公,抵制不良倾向。
(一) 支部书记职责
1、要以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做好党支部的工作。
2、认真学习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指示,不断地破除不合时宜的旧思想、旧观念,树立新思想,新观念。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认真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4、主动配合科室,结合业务工作,做好深入细致的、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科室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医、教、研、管各项任务的完成。
5、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制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党建目标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院党委报告工作。
6、经常与各委员和同级行政科室领导保持密切关系,交流情况,互相帮助,互相支持,搞好支部一班人的团结。
7、搞好支委会的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8、负责抓好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及时查处党员中的违纪案件。
9、充分发挥党小组长的作用。
(二) 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委员分工、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调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党建目标实施和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争做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做好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党员先进事迹的搜集和整理,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
3、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地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支部委员的改选、补选支部委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负责党员的考勤,定期公布党费收缴和考勤情况。
(三) 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策和《党章》、党规、党纪及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负责组织支部关于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有关情况。
(四) 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l、维护党规党法,抓好整顿党风工作,协助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党员执行党规党法的自觉性。
2、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或上报党员违犯党的章程,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或事例。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院纪委反映支部党风党纪和兼政建设的情况。
(五) 统战委员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提出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六) 青年委员职责
1、经常了解广大青年、妇女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协助团支部、妇委会作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
3、指导团委或协助妇委会搞好自身建设。
4、支持团支部、妇委会根据青年、妇女的特点需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七) 群众委员职责
l、支持群众组织围绕中心工作,根据各自的任务和特点,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2、了解工会、青年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情况,及时汇报,提出建议,定期讨论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协助党支部协调行政领导与群众组织的关系。
4、关心和指导群众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组织干部的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
(八) 保密保卫委员职责
1、协助行政建立健全保密保卫制度,堵塞漏洞,严防失窃泄密事故发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2、教育党员和群众提高警惕,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3、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种泄密、失窃、被盗、失火等事故协同行政部门及时处理,保证医院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并及时报告,做好防范工作。
4、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参与调查等。
(九) 党小组长职责
1、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党建目标任务的完成。
2、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或开展活动,做好对党员的考勤工作。
3、听取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作汇报。
4、协助支部发现和做好人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协助支部做好党员发展
工作和按时收缴党费。
十二、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办公室职责
(一)按照医德医风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二)制定医德医风建设计划、总结、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
(三)认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四)做好医德医风测评及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反馈查出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做好记录。
(五)做好患者投诉的接待及医患沟通工作。
十三、接待投诉职责
(一)认真、细心、耐心听取投诉。
(二)详细了解和记录投诉事宜。
(三)对能予以回答的质疑立即向投诉者解释。不能即时回答者,应向投诉者说明进一步处理的办法。
(四)责成相关科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说明或处理投诉问题,必要时请主班或值班院领导解决。
(五)公心履职,多办实事,科学办事,遵纪守密,秉公办事。
十四、纪委书记职责
(一)在上级纪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开展纪委工作。
(二)负责召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会议,努力学习纪检工作业务,参加办案工作,检查指导办公室和下级纪检委员的工作。
(三)深人群众,经常了解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
(四)组织拟定、实施党员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申诉。检查和责成有关人员调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对被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和教育。
(五)协助行政,抓好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进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做好相应工作,纪委书记不在时,纪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工作。
十五、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纪律办公室在院纪委领导下,根据院纪委的主要任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院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通知等文稿。
(二)协助党委检查党支部和党员、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章》、《准则》、《条例》,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并向院纪委报告。
(三)密切联系党内外群众,深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意见,拟定党员党纪党风教育计划,选编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内容,协同党委办公室抓好党员的党纪党风教育工作。定期收集、整理、通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四)积极受理党内外群众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主动配合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认真负责调查核实。严格按照案件审查程序,实事求是地做好案件审理、定性、结论、处理等工作。
(五)热情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来往函件。管理好印鉴,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等工作。
(六)协助党办、院办建立健全党内和行政有关加强廉政廉医建设的监督制度,以便加强党内外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有效的纪律监督。
(七)受理党员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办理违纪党员处分和取消处分的呈报手续。
(八)负责安排通知院纪委召开的院纪委会、纪检工作会。准备好会议材料,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好会议形成的文件。
(九)完成好上级纪委、院党委和院纪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六、监察室工作职责
在上级监察机关和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医院行政监察。
(一)负责拟定监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通知等文稿。
(二)检查监察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监察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六)按照行政序列审议医院行政任命的人员的纪律处分事项。
(七)负责安排、通知监察室召开监察工作会议,准备好会议材料,作好会议记录,整理好会议形成的文件。
(八)密切联系群众,搞好调查研究,认真负责地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监察机制,加强廉政廉医建设。
(十)完成好上级监察机关和院行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七、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医院工会委员会是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全院职工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动职工积极参加医院民主管理。
(二)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工会的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三)根据上级工作的要求和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和实施工会工作计划,搞好年度总结,组织指导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四)组织开展“爱本职、爱医院、做主人”等活动,抓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教育,加强会员本身的思想建设。
(五)协同团委抓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教育。女工委员会做好女职工工作和家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七)组织开展评选先进、表扬先进的工作。
(八)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办好职工活动室。
(九)关心群众生活,积极做好职工的福利工作。
(十)做好工会会员的建档、转调和非会员申请人会等组织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和工会文书档案工作。
(十一)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及报道工作。
(十二)根据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财产设备的使用保管工作。
十八、工会主席职责
(一)在院党委及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工会工作。
(二)组织、筹备召开医院工会委员会、职代会等有关会议,搞好评比、表彰工会积极分子的工作。
(三)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呼声,认真为职工说话办事,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安排好重大的文娱活动,办好职工之家,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五)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六)组织工会干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七)承办院党委及院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八)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工作。
十九、工会分会主席职责
(一)在党支部、院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做好工会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院工会制定的有关规定,配合党的中心任务,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遵照工会章程,按期改选分会委员会,充分发挥分会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发展新会员工作
(四)负责主持本部门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分会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并及时向院工会汇报工作。
(五)经常深人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
(六)配合院工会及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福利工作。
(七)承办院工会及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十、团委工作职责
(一)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团委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二)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国家大事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动态。
(三)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在团委书记的领导组织下,定期召开团委会,传达、贯彻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研究、安排全院团委和团支部的工作计划,配合党政阶段性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政治活动,督促检查各团支部的执行、实施情况。
(五)帮助团员青年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廉洁行医,忠于职守。引导团员青年刻苦钻研医学理论和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维护医院的荣誉。
(六)对团员青年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通过各种渠道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意见,维护他们的权利,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
(七)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积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二十一、团委书记职责
(一)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
(二)主持召开团的会议,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规划共青团的工作并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团委的工作计划,经常督促并协调各团支部开展工作,组织基层团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研究团的工作特点和规律,探讨工作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基层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且和各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以争取各方面对共青团工作的支持。
(五)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工作、思想和学习方面的情况,及时研究、积极引导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关心他们的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六)抓好团的组织建设,组织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制定并完善团的管理制度。
(七)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收缴团费,接转关系,并对违纪团员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八)接受党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副书记协助团委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团支部委员会职责
(一)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团的内外大事,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二)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反映青年们的思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按照支部团员大会决议,组织开展支部的各项活动,协调好各团小组的工作关系,使各团小组之间、团员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地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落实上级团委决议,组织大型重要活动,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接受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为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提出初步见。
(五)拟定团员大会的工作报告,组织上好团课,负责召开支委扩大会、团小组长会以及团员大会。
(六)做好团员管理工作,组织支部民主生活会,建立支部工作档案,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团的活动经费,进行团员年度注册。
二十三、团支部书记职责
(一)在党支部和院团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支部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传达贯彻团委的工作部署,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
(三)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帮助团员青年排忧解难,经常倾听他们对团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落实。
(四)负责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全、党支部和院团委汇报工作,积极组织本支部的团员青年参加院团委组织开展的活动。
(五)同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支部工作开展。
(六)抓好团支委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注意调动每个委员的积极性,督促和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七)了解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听取意见和要求,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经常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教育团员青年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刻苦钻研业务,在本职岗位上努力成才。
(八)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
(九)处理团组织的日常事务,做好团员的统计,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
(十)接受党支部和院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医院妇委会工作职责
(一)在本单位党委和行政部门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团结引导妇女投身改革和建设,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自身素质,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认真学习,充分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三)宣传贯彻上级妇代大会精神,完成妇联布置的有关工作。
(四)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妇女劳动保护条件,帮助妇女解除后顾之忧,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事。
(五)向党委、行政部门和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六)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